战略新兴产业同构现状及其政府规制研究
2018-06-26龙慧芳
中国林业经济 2018年3期
龙慧芳,方 华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200093)
1 我国战略新兴产业同构问题分析
1.1 战略新兴产业同构现状
站在国家的角度来看,崭新的世界科学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革新的历史机遇是国家发展过程中必须掌握且追随的,因此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摆在了必要的位置[1]。然而,从城市政府的角度看,城市政府更为关注的方面是如何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区域发展战略来选择适合其发展的新兴产业。实际情况是,城市当局往往会拒绝或忽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定,并且不会联系当地实际情况,从而导致各个类型新兴产业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同化,通过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0个主要城市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做调查(见表1),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对各个地区战略新兴性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趋同化程度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
1.1.1 各地前期选择趋同
各个被调查的城市在发展初期选择了很多与其他地区相似程度很高的战略新兴产业进行培育和发展,因此导致了一定程度的趋同,新兴能源这个产业几乎被所有的城市选择作为其战略新兴产业进行发展,于此同时,20个城市中大部分都把新兴材料产业,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产业,科学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类产业等产业确定为其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查阅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约有20个省市要在其之后的发展过程中,打造专属的新能源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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