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个税利好工薪
2018-06-21
南方周末 2018-06-21
陈斌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兑现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承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这是一次力度空前、有诚意的减税,有三大亮点。
一是将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改革前,税前月薪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落在9000-35000元区间的应税收入,要适用25%的边际税率。改革后,其他条件不变,应税收入只要在10500-35000元,就可以每月少缴税375元,一年可省4500元。这一点就足以让大多数工薪阶层受益。
二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原税率为20%的所得及原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税率降为10%;原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也就是说,原来9000-35000元适用25%税率的超级税距,肢解为10%、20%与25%三部分。这意味着扣除后应税收入落在这一区间的工薪阶层,一年少缴的税要比4500元多得多。这一条已经超出了李克强总理的承诺,属于意外之喜。
三是增加新的扣除项。除了已有的五险一金扣除项之外,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所谓扣除,指的应是这些支出将从应税收入中减去,意味着增加了新的免征额度,在许多情形下效果与提高起征点类似。这本质上是一种定向减税。例如子女教育支出可以扣除,有利于降低养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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