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一刀切”没有治污,却“治死”了企业
2018-06-21佘宗明
时代人物 2018年3期
佘宗明
據生态环境部官网消息,为防止有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从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高度,就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等。
但揆诸当下,有些地方的治污打开方式却有些不对劲:平时疏于监管,对污染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养痈成患;到了督察入驻时,立马变了面孔,奉行起“严”字诀……政策口径宽紧的骤然切换,基层治理在“不作为”和“乱作为”两个极端的游移,让很多企业叫苦不迭,更伤害了市场信心。
有些企业本有着广阔的转型余地,地方监管部门却为图省事,将其关停了事,既会让很多人失去饭碗,也堵死了地方产业升级空间;还有些企业跟污染不沾边,纯粹是“以产业划线、以区域设界”简易化操作模式的误伤对象。
这并非夸大其词:去年8月份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前后,成都当地有民众就反映,很多洗车店、餐饮店、洗衣店都停业了,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此前新华社还披露,有某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到下面调研就发现,有些地方执行环保管控措施,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有的达标企业因此被关停4个月。
对涉污染企业,本该精准管控:对那些能迅速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企业,宜加以引导,而不是“斩立决”;对那些污染严重又不合规的“散乱污”企业,该“弃疗”则“弃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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