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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董事长的下场

2018-06-19韩逢华李大春辽宁沈阳

清风 2018年5期

文_韩逢华 李大春(辽宁沈阳)

尹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抚矿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9月23日,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正式对尹亮立案审查。经查,尹亮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7年3月,尹亮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把企业当作自家门店

作为省属重点国企掌门人,尹亮曾经有过励志的岁月,有过为党和国家事业奋斗的理想,曾经为抚矿集团的改革发展做出过贡献。但是在取得一些成绩之后,在权力逐渐增大之后,他却忘乎所以,丢掉初心,深陷自私腐败的泥潭,不断侵占国家利益。

2006年至2012年,尹亮吩咐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其个人及亲属旅游、购物等数百万元费用在集团报销。2007年至2011年,尹亮通过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一些有关收藏的信息,遂产生兴趣,于是就让集团人员购买集邮册、纪念币、仿古画、工艺品等物品,费用在集团财务报销。2006年至2012年,尹亮让办公室人员在北京、沈阳、抚顺等地数十次购买服装等。

2007年,他指示集团人事部门,将其孩子违规安排到集团下属单位工作,长期不上班,却领取薪酬“吃空饷”。从2003年开始,他还要求集团公司保卫处长对其住宅进行24小时安全保卫。按照规定,享受年薪的企业人员不再领取企业其他报酬。但2005年至2016年,在领取年薪后,尹亮又以多种名义,多渠道领取奖金600余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6年,尹亮在调离抚矿集团领导岗位后,仍然领取奖金90余万元。

就这样,尹亮将抚矿集团的公款,变着法儿流向自家的腰包,就连家中开支的一些费用,他也“理直气壮”地到企业“核销”,公家私家都当成自己家,国有私有都当成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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