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浅度回收模式的发电厂接入价定价机制
2018-06-13张粒子车文燕陆继东
电力系统自动化 2018年11期
丛 野, 张粒子, 高 磊, 车文燕, 陆继东, 唐 虎
(1.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北京市 102206; 2.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650011)
0 引言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电改的序幕。输配电价改革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前提之一,其价格体系与价格形成机制直接影响电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及有效性。因此,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的输配电价体系与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是放开竞争性电力价格、形成市场化电价机制的前提之一。
“发电厂接入价”作为输配电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诸如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等电力市场成熟国家中得到广泛应用[1-2],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如此,接入价作为专项输电服务价格,在《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得以明确,但中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比较初步。特别是在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中,国内一些省份在输配电价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发电厂接入价。因此,在没有前期参照的情况下,进行接入价定价的相关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目前,国外对于电网接入价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接入价提供的位置信号方面。例如:文献[3]中介绍,电价中的长期位置信号主要体现在输配电价中的系统使用费与电网接入价中;在接入价提供的位置信号方面,文献[4]介绍了接入价定价的两种回收模式,即浅度回收模式与深度回收模式。国内对于接入价方面的研究较少,文献[5-7]简要介绍了国外发电厂接入电网的制度安排及费用分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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