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宾馆烂尾,谁之过?
2018-06-13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1期
关键词:规划
本社记者 祁彪
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2016年12月28日赣县撤县设区)政府仅一条马路之隔,有一处占地40亩的烂尾工程,包括酒店主体大楼、配套别墅在内的数十栋钢筋混凝土建筑已荒废数年。
按照原有规划,这里原本应该建成赣县区第一家四星级酒店,但现在却成了赣县区人尽皆知的烂尾工程,在土地资源稀缺的大背景下40亩地段极佳的土地被闲置浪费。而围绕这个烂尾工程,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下称赣县国土局)与赣县银河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下称银河酒店公司)、赣县银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房地产公司)、江西省吉水文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吉水文水公司)、江西省万江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万江公司)等四家公司还打了一场官司,各方都指责对方应该为烂尾工程负责。
近日,江西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可以预见的是,不管这场诉讼最终结果如何,从赣县区发展的层面看,这次工程烂尾事件没有赢家。
酒店项目成烂尾
2009年,为加快赣县城镇化建设进程,完善和提高赣县酒店服务体系和水平,赣县国土局根据赣县政府要求,在城南新区规划出F—10—1、F—10—2、F—10—3、F—14—1、F—14—2五块土地,共计约118636.32平方米,作为四星级酒店及周边建设用地。
2009年9月9日,赣县建设局下发了2009第30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并将规定招商建设条件的《贛县四星级以上宾馆建设项目》作为该通知附件,对上述五块土地的规划、建设条件、要求作了规定,主要为:(1)F-10-1为商业用地、F-10-2为四星级宾馆用地、F-10-3为居住用地、F-14-1为居住用地、F-14-2为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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