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行政权对抗司法权的背后
2018-06-13温家玉马震坤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1期
本社记者 温家玉 马震坤

>>拆迁现场不明身份的“警察”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强制措施后,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解除,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擅自处置被查封的财产。然而,在甘肃兰州却发生了一起令当事人费解的事情,行为人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关区城管局)明知兰州润波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波公司)青白石商砼搅拌站内所有厂房、设备等已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等法院查封,但他们在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协调和沟通的情况下,仍动用大量人员和机器,将整个商砼搅拌站夷为平地……
招商 好事缘何变坏事
2013年4月,润波公司为响应兰州市政府关于兰州新城建设的号召,积极与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委会协商,决定在白道坪涝池沟一带,利用荒地及平整后的山坡地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白道坪村委会也把润波公司作为招商引资企业,与其签订了联营联建协议。同时,润波公司与白道坪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涝池沟荒山、荒地15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每年租金33万元。
2013年10月,白道坪村委会向城关区发改委上报了立项报告。记者从这份立项报告中看到,该混凝土搅拌站整个项目占地面积50亩,建设面积23333.45平方米,建设三条HZS180中联牌混凝土生产线,购置27台搅拌车、4台汽车泵、4台车载泵等设备,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预计年产120万立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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