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企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生产仿制药了!
2018-06-13魏雅华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1期
魏雅华

>> 东方IC 供图
2018年4月4日, 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播出了这样一条新闻: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从促进研发等3个方面提出15条改革措施,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
《意见》提出,制定鼓励“仿制药”的药品名录,鼓励企业仿制短缺药、儿童药、应急药等。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鼓励仿制药品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进覆盖仿制药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纳入采购目录范围,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价格政策等。
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新闻,这既是一条事关生命医学领域的重大新闻,又是一条事关中国法治的重大新闻。
这让我们立刻产生的联想是,发生在江苏无锡的、前两年万众瞩目的一起案件。
陆勇案始末
12年前,无锡中年男子陆勇确诊患上了慢粒白血病,医生对他说,你活不过3年。医生开给他的特效药是“格列卫”。
陆勇最初吃的是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一个月一盒,23500元。还不能进入医保报销,他硬着头皮吃了两年,花了五六十万元,病情得到了控制,可如此昂贵的药,让这个收入颇丰的私企小老板,也扛不住了。
应当说,这个药的疗效很好,对陆勇来说,已经创造了奇迹,他已经存活了12年,如果按照医学上的评价来说,存活率达到5年就算已经“治愈”,可他已经活了12年了。说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