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法律风险及刑法应对
——专访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刘宪权
2018-06-12惠宁宁
21世纪 2018年6期
文//惠宁宁

刘宪权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长期从事刑法学的研究和教学。重点研究经济犯罪、涉信息网络犯罪、职务犯罪以及人工智能时代刑事责任与刑罚体系重构等领域。独著或参著《刑法学名师讲演录》《金融犯罪刑法学新论》《刑法学专论》等学术著作共50余部,主编《刑法学》《中国刑法学》等多本教材。发表论文800余篇。曾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随之出现的智能机器人等新生事物不断给人类社会带来冲击和影响,促进了社会发展,与此同时,一些法律、伦理等方面的风险逐渐显现。其中,刑事方面的风险以及相关责任的认定,是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人工智能进行刑法的规制,引导人工智能向有益方面发展十分必要。为此,本刊专访了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刘宪权。
《人民法治》:2017年,国务院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出,“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请您谈谈对人工智能进行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刘宪权: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这个本来属于纯粹技术问题的新生事物将会在法律、哲学、伦理等方面对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冲击,并可能产生相应的刑事犯罪。对智能机器人的合理应用,将会带来许多行业的重大变革,并在较大程度上通过解放劳动力,促进社会的深度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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