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风险防控与法治保障
——专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
2018-06-12徐青青
21世纪 2018年6期
文/徐青青/

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天津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政策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大学数据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等。曾任国务院法制局副司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第一副主任兼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人民法院报社党委书记兼社长。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阿法狗”“无人机”“机器人公民”等相继进入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也带来诸多方面的风险。对此,如何在法治方面进行应对与防范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就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若干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等问题,本刊专访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
《人民法治》:人工智能技术引领世界科技新潮流,在极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据说也可能带来若干风险,请您谈一谈对人工智能发展的认识?
孙佑海:人工智能是当今社会的热点。从去年“阿法狗”横扫世界顶级棋手,到后来“阿法元”100比0全胜“阿法狗”,再到前不久世界首位机器人公民的诞生,人工智能以迅猛的发展势头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