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幼教之父陈鹤琴二三事
2018-06-08赖晨
文史月刊 2018年3期
赖晨
浙商之后
1892年3月5日(光绪十八年农历二月初七),陈鹤琴出生于浙江上虞县百官镇茅家弄一个破落商人家庭,这时,他家里已经有两个姐姐和四位哥哥。
陈鹤琴的祖父陈光浩,开杂货店为生。40岁还未生儿子,所以夫妻两人十分热心慈善公益。一天,他祖父被土匪抓到离百官镇5里的荫岭,被连砍13刀,倒在稻田里。三天后侥幸被路人救出,背回家里,大难不死,但杂货店成为断壁残垣。
祖父毫不气馁,伤势痊愈后在原店址盖起几间茅草房,做起两个牌子:一个是“临时商店”;一个是“陈聚兴冬夏布店”。经过勤扒苦做,生意慢慢好起来了,茅草屋也换成了两层楼房,店铺叫做“聚兴隆”。因为他祖父经商才华出众,小店很快成为镇上大商号。
小店传到他父亲陈松年手里后,店铺生意越来越差,陈鹤琴6岁那年,父亲病逝,小店倒闭。
从此家里靠老母张氏为人洗衣服,日赚300文铜板维持生活。七八岁的陈鹤琴,帮母亲把一担一担的衣服挑到离家200多米的楼下池,待母亲洗好,又从楼下池挑回家。
小姐夫和小哥资助上学
1906年,小姐夫陆锦川发现15岁的陈鹤琴忠厚和气,便带他去杭州学做生意。小姐夫家开绸缎店,家道小康,但不是很富裕。他在姐夫家呆了6个月,因为一时没有什么生意做,只好整天和小姐夫的爷爷下象棋,最后,小姐夫打算送他上学。
8月下旬,由姐夫熟人介绍,陈鹤琴进入杭州市蕙兰学堂(今杭州二中前身)。该校的学费、伙食费一共要32个大洋,为了筹备这笔开支,姐夫把自己的皮袍和小姐姐的首饰都当掉了,给了他35个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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