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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要替前夫还债?受尽煎熬的人生峰回路转

2018-06-08颖川

分忧 2018年6期

颖川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的内容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沁雪得知后放声大哭,她终于有希望摆脱离婚后前夫无端令自己背下的巨额债务……

屡受伤害离婚后巨额债务从天而降

2017年2月,李沁雪和男友准备婚礼时竟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是已经离婚近一年的前夫在两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债,债权人把她和前夫一起告上法院,看到210万元的巨额数字,李沁雪惊呆了……

李沁雪是兰州一家留学中介的工作人员,时年28岁,前夫袁浩比她大3岁,开了一家户外用品商店。2016年3月,李沁雪怀孕6个月的时候,发现袁浩有了外遇。丈夫居然出轨,给李沁雪造成巨大的伤害。她决定打掉孩子,并提出离婚。袁浩苦苦哀求,保证和情人断了关系。此事惊动了双方的家长,闹得很大。在双方家长的劝说下,李沁雪最终决定忍辱负重,维持婚姻。想不到袁浩撒谎,并没有与情人了断,李沁雪再次受到强烈刺激,最终导致流产。李沁雪坚决要求离婚,面对双方父母的痛责,袁浩只得同意。由于他们所住的房子是在袁浩的父母名下,而袁浩经营的商店他说是贷款经营,没有多少盈利,李沁雪不想和他纠缠,只拿了他给的10万元精神补偿便办理了离婚手续。

半年后有人给她介绍了男友李雷,李雷朴实憨厚,是个普通的工薪族,家境和长相都不如袁浩,但他对李沁雪一见倾心,两人开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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