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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中小学教师之课程权力与制度保障研究

2018-06-07彭艳军

中国科技博览 2018年23期

彭艳军

[摘 要]课程权力是教育法律与课程管理政策所赋予的大中小学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权力与职责。在课程实践中出现了大中小学教师的课程权力缺失与迷失的现象,必须从制度上进一步确保教师课程权力的拥有与获得。

[关键词]大中小学教师 课程权力 课程管理政策 专业自主权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3-0226-01

1.大中小学教师课程权力的来源

教师课程权力指权威性力量,它对课程方面造成特定结果,它主要包括课程政策制定中的参与权、课程编制开发权、课程专业自主权和课程实施权等。大中小学教师课程权力是教育法律与国家课程管理政策赋予课程改革权力与职责。

1.1 合法性来源

教育法律的授权与国家课程管理政策的调整从法律看教师课程权力是教师教育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教师职业的一种特定权力。《教师法》对教师的教育权力做了专门规定,主要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等。这些规定实质上隐含了大中小学教师的课程权力。

1.2 支持性来源:课程理论的进展

20世纪60年代以美、英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结构主义课程改革运动。这场耗资巨大、历经10年的新课程改革最终并没有达到改革者的预期目的,而且引发了人们广泛的批评与深刻的反思。反思的结果之一就是,课程改革的成功离不开广大的亲历教学实践的大中小学教师的直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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