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与企业创新
2018-06-07陈小鹏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5期
陈小鹏
摘 要 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企业作为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其创新行为无论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亦或自身赢取市场竞争优势而言,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现代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人力资本,其所受到的劳动保护水平也逐渐提升,这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创新。以此为背景,本文以2003~2012年中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及全国各地区法律执行效率的差异,实证分析了劳动保护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劳动保护的加强提高了企业的创新产出,且这一关系在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更加稳定。这一结论为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后果提供了重要的微观证据,并为转型期的中国创造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提供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法 企业创新
0前言
历经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经济建设取得瞩目成就,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但就目前而言,各种要素的大量投入而非技术创新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李后建、张宗益,2014)。然而,这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逐渐凸显出较为严重的负外部性,显然不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世界银行(2012)指出,由于长期依赖巨额财政投资和出口型经济的拉动,对中国而言,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经济持续增长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因此,培育及提高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是当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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