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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民族管弦乐的发展

2018-06-07王涛

神州·中旬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改革发展

王涛

摘要:在民族器乐发展迅猛的今天,民族管弦乐作为民族器乐合奏的主要形式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民族管弦乐的改革与发展迫在眉睫,本文主要从民族管弦乐的作品,乐器改革以及乐队编制三方面探索民族管弦乐的改革与发展前景。

关键词:民族管弦乐;改革;发展

在二十世纪上半叶,民族管弦乐以独特的合奏形式开始萌芽,从50年代初始期、60年代的定型期直到80年代的快速发展期,目前民族管弦乐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花好月圆》、《春江花月夜》等优秀作品陆续被推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民族管弦乐还需要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必须突出自我,展现个性,不能生搬硬套,下面笔者对此展开探讨。

1中国民族管弦乐的特点

1.1规模大

大型化演奏民族管弦乐的乐队称为民族管弦乐队(团)。其乐队编制大都在40人以上,大型民族管弦乐队人员编制在80人左右,分为拉弦、弹拨、吹管、打击四大声部,其乐队编制有双管制、三管制和四管制。

1.2演奏风格

丝竹乐主要是以室内乐为主表现江南抒情柔美的情调曲目居多,如江南丝竹、广东音乐、福建南音;鼓吹乐以地方特性风格音乐为主,如冀州管乐、山西八大套、鲁西南鼓吹乐;吹打乐多以室外乐表现喜庆场面音乐为主,如潮州锣鼓、西安鼓乐。而中国民族管弦乐是一种与西方交响乐音乐表现类型相近似的一种器乐表演类型,有较严谨的结构和丰富的表现手段,音乐内涵深刻,具有戏剧性、史诗性,多表现气势磅礴恢弘、感情细腻、场面壮观宏大的音乐体裁,是大型音乐会或音乐庆典中一种重要的音乐表现形式。

1.3律制调性

中国民族音乐使用的律制多以五声音阶、七声音阶为主,多数曲目中不具备变化音,突出以旋律为主的东方音乐特点,而中国民族管弦乐多采用西方音乐惯用的十二平均律律制,用五线谱记谱演奏,具备七个全音,五个半音,音域宽达四个八度以上。中国民族管弦乐的一部分是采取“洋为中用”的方法,将西方交响乐音乐移植到中国民族器乐音乐中,在演奏体裁上有民族管弦乐曲、协奏曲、乐队组曲等形式。

2 中国民族管弦乐的发展

2.1 创作新作品

民族管弦乐在最初的发展中是将创作当作起点,当中出现了很多的优秀作品,并在这些作品的问世下逐渐兴起并取得较大发展。唐健东曾说,民族管弦乐艺术的发展先导就是创作,而优秀的作品则可以对演奏艺术的发展与提高产生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自建国时期以来,民族管弦乐的发展就一直以西方交响乐中所展现的一种和谐美作为追求,但是由于民族管弦乐具有自身的特点,尤其体现在个性较强且具有非常独特的民族性上,如果只是一味强调和谐,那么只是对西方的西洋乐队基础上的模仿和伪造,我国自身的民族特色没有得到宣扬和发展,即便取得发展与壮大也只是一具没有内涵的空殼。

李西安曾经说过,和欧洲古典时期强调共性与和谐的乐队相比,民族管弦乐作品主要追求的是个性化的作品和乐器,从而构筑个性化的整体音响。李西安的观点点名了我国目前民族管弦乐的创作与发展方向。如果乐器在个性上的发挥不协调,那么就要凸显中国自身的特色,通过个性组合来展现中国特色,使之成为极具个性的东方交响乐,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与西方交响乐过多交织和融合的情况。我国在创作上可以通过作品的不同来施展特色,无论是复调的风格还是独奏的诠释,都必须以我国自身的传统音乐为基础。

2.2乐器的改革

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发展以后,关于改革的呼声一直延续,但是对于民族管弦乐的改革绝对不能单一地将其西化,过分追求和谐得到的结果只能是个性的泯灭,因此必须要保留我国民族乐器,强调个性音色的基础上尽量与西方具有精华特色的民族管弦乐相互融合。毕竟民族管弦乐属于一种规模较大的民乐合奏,每一种乐器之间的融合非常重要,只要搭配适宜,那么合奏出的音响所产生的音乐冲击将是无法想象的,要坚决抵制过于追求融合失去本身特色与个性的情况发生。由此可以看出,乐器的改革工作是漫长和艰难的,首先,在当前急需改革的潮流推动下,即便暂时放下乐队音响中存在的问题,单独讨论音准问题,就会发现,笛子以及唢呐两者的音准不稳定性的情况非常突出。

如果忽略演奏者对现场音乐调配与控制的水平,只谈温度对笛子和唢呐产生的影响就已经非常严重。笛子在事先定好音,搬上灯光舞台后很多情况下音会偏高,指挥人员和演奏人员在其中是发挥不了任何作用的,这牵扯到科学性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因此就存在民乐队出现过多高音的状况,笛子和唢呐过于刺耳且音量太大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另一个问题是缺乏低音声部的支持,早前香港的乐团改革对此采用二胡取代大提琴,但是碰上音量大的演奏会无计可施。上述多种因为乐器本身的弊端而产生的问题必须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改良,当前我国面临的问题是在乐器改良上投入的物力财力都较少,民族管弦乐的长远发展需要加大关注与投入。

2.3 乐队的调整

对民族管弦乐的改革除了体现在乐器上,还要体现在对乐队编制的调整上。

针对这一改革趋势,很多的演奏家或作曲家长期以来都在编制上提出了不少改变方法,比如我国中央民族乐团副团长席强重新调配了乐队中的每一个声部,将笛子声部结合了新笛与曲笛的搭配,音色更加突出的梆笛充当非常规的乐器使用;调整乐队本身的高音声部,改变为第二二胡声部以及第一二胡声部的结合,将群体的音色进行协调;而琵琶由四把调整为两把,扬琴由两台调整为一台。此外,刘文金也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如在将大阮、中阮、柳琴以及琵琶保留的基础上增加阮和柳琴的数量,将三弦、扬琴等充当色彩乐器等。以上对乐队进行的调整主要是对中音唢呐力量的加强以及笙群的丰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乐器编制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民族管弦乐创建的时间还比较短,日渐凸显的问题还无法一一得到解决,需要更多有创新性的尝试,在各种实践中找到最为合理科学的编制,才能使得音响趋向完美。

参考文献:

[1]彭丽.彭修文民族管弦乐艺术研究[M].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

[2]潘晓红,宁淑云.从文化的视角关注中国民族管弦乐的历史流变[J].黄河之声,2011(23):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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