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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市场执法与监管

2018-06-07刘瑜刘超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4期

刘瑜 刘超

摘 要 “天价海鲜”事件反映出当前旅游消费市场存在权责边界、执法监管、投诉受理、应急处理等多方面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损害了相关部门和城市的形象。从根本上治理“天价”旅游乱象,除需要健全发现、应急、反应、监管机制,更需要建立诚信系统,完善过错问责制和履职免责制。

关键词 消费侵权 执法监管 履职免责

作者简介:刘瑜,青岛市工商信息中心;刘超,青岛市工商局。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197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社会诚信体系正在建立,法治环境尚未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时得不到有效保护,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冲击。

2016年,某沿海城市发生了一起举世瞩目的“天价海鲜”恶性消费侵权事件,给当地的旅游胜地形象造成重创。此后,数个旅游城市又相继曝出“天价鱼”、“天价茶”、“天价马”、“天价水”等事件,这些事件性质相似,其发生、升级到最终平息的演变周期也基本相同。本文以“天价海鲜”事件为例,分析此类事件深层次的生成原因,并对如何有效加强消费市场执法与监管工作略加探讨。

一、“天价海鲜”事件回放

2016年国庆期间,几位游客在东部某沿海城市一烧烤店点了一份标价为39元的小海鲜。结账时老板却按每只小海鲜39元的价格收费。该烧烤店的价目单标价为 “小海鲜39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单位是“个”还是“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字体很小的“以上小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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