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公平,守望美好生活
2018-06-07赵茜焦欣然
今日教育 2018年1期
关键词:教育
赵茜 焦欣然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教育,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与人们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客观存在,教育公平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推进教育公平是教育领域解决国计民生问题的主要抓手。
教育公平的阐释维度与衡量标准
探讨教育公平有几个不同的理论视角。从教学和学习的角度看,起初,以斯塔西·亚当斯为代表的心理学家认为要追求教育结果公平,主要是学业成就的平等。后来莱文瑟尔[1]等人引入程序公平的观点,强调过程的公平,主要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平等。托尔斯顿·胡森总结性地提出教育公平要考虑起点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2]。科尔曼报告及其之后的实证研究将三者充分结合,认为将教育结果公平作为因变量,将教育无法控制的变量,如家庭背景、学生智力水平排除之后,只考虑教育系统自身对学习成绩所造成“净”影响[3],强调教育平等不仅指入学机会对于所有的学生是平等的,而且是指每个学校的效能是相当的,从而使不同社会出身的儿童在起点上的差别得以消除[4]。
从教育政策和实践角度看,教育公平一般按照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空间和对象进行对比考察,从区域均衡、城乡均衡、校际均衡和群体均衡对教育公平进行审视。同时,考虑教育的外部因素,包括户籍制度、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不平衡对教育公平产生的巨大影响[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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