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湖长”:你是一个什么“长”
2018-06-07浦超,杨思琪
农民文摘 2018年2期
关键词: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最近公布,继“河长”上任后,“湖长”也“上线”了。那么,“湖长”是个什么长?
“湖长”是个什么“长”?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2018年年底前,全国湖泊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
“湖长”主要做什么?
最高层级“湖长”负责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跨区域湖泊谁任“湖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湖泊,跨省级行政区域且在本辖区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市地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市地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
是“河长制”的再升级吗?
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国省市县乡四级30多万名河长上岗履职,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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