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干扰学生的倾听
2018-06-05李政涛
今日教育 2017年12期
李政涛
教育教学之道,包含两个部分:“要做什么”和“不要做什么”。
前者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所有对教育手段、工具、策略和方法的询问和探究,无非都是希望告诉他人和自己,对于这样的学生,这样的教学内容,这样的教学目标,我们需要做什么,怎么做……
后者容易被人忽略。“要”是索取、增添和追加,这是人类永无止境的追求……“不要”则是拒绝、排斥和删减,更是忌讳、警醒和告诫……构筑西方基督教文明之伦理道德基础的《摩西十诫》,就是以“不要”“不可”为前提来表述的诫命,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等,中国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是以“不要”的方式加以提醒。
培养学生的倾听能力,也需要从“不要”“不可”开始,以知晓并运用“不要干扰和影响学生的倾听”,作为“倾听教育”的起点。
1.不要冷漠对待学生的倾听
当学生倾听时,教师不可展现出漠然、无动于衷的态度,似乎对学生的倾听进程,特别是对除老师之外的他人的倾听一无所知,一无所见,更一无所听……似乎学生听与不听,都无所谓,都与己无关。这种态度对学生倾听的伤害是致命的,既然“老师”无所谓,“我”也无所谓,就“爱听不听了”……因此,在孩子倾听过程中,保持并适度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在场,让他们知晓“教师在倾听他们的倾听”,这对激发孩子的倾听意愿,并且督促他们认真倾听,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此时,教师对待学生倾听的态度,就是一种对学生倾听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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