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人“患难与共”的副市长
2018-06-03陈潇
检察风云 2018年4期
关键词:青春
陈潇

2017年10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广元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苏利明受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受贿罪判处苏利明有期徒刑11年。
为专车司机介绍工程,
兄弟三人暗中受益
2001年起,苏利明从广安市人大调任武胜县委常委、副县长,从而开始了地方党政部门的任职之旅。2002年起的六年中,苏利明一直在邻水、广安等地担任党政一把手。2008年6月,苏利明再次履新,升任广安市委常委、秘书长。彼时,孙人杰成了苏利明的专职司机。
孙人杰是个头脑活络的人,他工作非常卖力,尽心尽力地为苏利明做好服务,深得苏利明的赏识和信任。当然,孙人杰卖力的背后有自己的小算盘,他看中的是苏利明多年党政一把手的工作经历。他知道凭借苏利明的权力和人脉,帮自己揽些项目做做、赚点小钱是轻而易举的事。
孙人杰跟自己的朋友宋方讲了自己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由孙人杰通过苏利明的关系承揽交通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宋方的名义经营。几个月后,机关干部周正阳也加入进来,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协调和后期催款。
孙人杰事后称,如果没有苏利明打招呼,单靠自己肯定得不到这些工程,就算得到了成本也要增加不少,利润会大打折扣。为了感谢苏利明的关照,经孙人杰提议,三人决定把工程项目的利润分成四份,三人各一份,剩下的一份由孙人杰拿去打点关系,主要是送给苏利明和他的两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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