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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需防止三种倾向

2018-05-21崔慧姝

群众·上半月版 2018年8期

崔慧姝

各种要素高度聚集、环境复杂多变,是城市公共事务的基本特征,这对城市治理提出了更高挑戰和更为精细的要求。城市治理需实现三个转变,以更加契合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轨道。

防止高度雷同的“精致化”

在治理目标定位方面,许多城市都在追求高度雷同的“精致化”。城市治理者“雄心勃勃”“热情高涨”,规划出若干城市发展蓝图,城市居民则多是“被动接受”。城市治理者一般都把“高端美观”奉为圭臬,纷纷提出要将城市建设成为“某某中心”“某某型城市”。由于众多城市都在按照相似的型态进行打造,导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如大广场、高建筑、宽马路等,实际效果事与愿违,只是一种“平庸的精致”。同时,过度追求城市建设及环境的“精致化”,不可避免地会对各种未达到“审美”标准的市容市貌,进行所谓的“清理”,这大大增加了引发新矛盾和冲突的概率。

城市治理的目标及内容,不能仅仅是符合城市治理者单方面对于城市状态的简单想象,那些更加贴近于城市生活现实、与每一个城市生活者息息相关的内容,才是城市治理者应该为之奋进并实现的城市治理美好图景。城市的整洁性、美观度肯定是十分重要的,但这些“精致性”要以满足城市实际需求为前提,才能够稳固且有效。城市首先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城市的基础性优势在于可以为各种人群提供丰富、便利的生活服务。相应地,城市治理中的各种“精致化”部件如果不够“接地气”,不能以服务于城市居住群体的现实生活为着眼点和依托,最终只能沦为无人问津的“城市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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