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人工智能故意犯罪问题刍议

2018-05-21张洁

世界家苑 2018年4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摘 要: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工智能越来越表现出类人化的特点,有关其故意犯罪问题也并非主观臆测。在人工智能故意犯罪问题研究上,基于赋予人工智能以电子人格属性,在现行刑法框架下对其故意犯罪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这种新型犯罪能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式。

关键词:人工智能;电子人格;故意犯罪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工智能诞生以来,其以迅速发展之势成为科技进步最具代表之产物,人工智能对人类生活之益处不言而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仿生技术、3D打印技术、记忆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载体千变万化、形态各异,其类人发展的技术路径也已经比较成熟。就目前发展趋势来看,人工智能不仅能够深度的自主学习,还拥有“神经网络”,能够独立思考。人工智能目前已实现自动驾驶航空器、完成高考试卷、甚至有学者提出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法律裁判。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必然将导致其类人化属性越来越明显,甚至完全和人类一样或者超过人类,对人工智能故意犯罪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

在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研究之前,首先要判断人工智能的性质是什么。关于人工智能的性质,目前流行的学说有三种:工具说、电子奴隶说和代理说。工具说将人工智能单单作为工具,认为其本质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电子奴隶说认为人工智能没有情感与肉体特征,可以认做不知疲倦的机器。……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人工智能
我校新增“人工智能”本科专业
用“小AI”解决人工智能的“大”烦恼
当人工智能遇见再制造
AI人工智能解疑答问
人工智能与就业
基于人工智能的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
人工智能,来了
数读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来了
下一幕,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