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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刺客为何大多单打独斗

2018-05-14

新传奇 2018年4期
关键词:鲁庄公刺客荆轲

中国古代刺客很多,但大都是单干户。中国的政府历来不会容许“黑社会”过分坐大,因为那会威胁到自己的统治地位。所以專门以暗杀为职业的民间团体,在中国很难生存。而刺杀行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保密工作,成功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企图。

刺客的诞生

刺客是人类历史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中国的刺客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出现。春秋战国时期的刺客常常出于政治原因对目标人物进行刺杀,往往采取比较直接的暴力手段,在最短的时间里让目标人物遭受致命打击。

《史记·刺客列传》是中国最早的传记体史料,所传人物均生活在战国时代。战国时代,周王室衰微,礼乐制度崩溃,社会动荡,人民流离失所,“士”阶层发生了明显的流变:一部分审时度势、长于游说的人成为策士;一部分研究学问,教授学生,成为儒生;而另一部分人,文化修养不高,没有钱财,空有一腔凌云之志,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四分五裂的天下大势使得诸侯纷纷寻求有才之士,为己所用,养士之风蔚然成风,欲伸之志与用士之风相结合,刺客便应运而生了。

司马迁的《刺客列传》是第一篇为刺客作传的文学传记,肯定了刺客的“立意”。司马迁笔下的刺客,既坚守“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又带有先秦士阶层的精神。而“查阅二十四史及清史书目,惊奇地发现《史记》之外,再无任何一部史书撰写刺客传记,包括班固的《汉书》。”因此,司马迁《刺客列传》塑造的刺客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

古代的刺客为何大多单打独斗

中国古代刺客很多,但大都是单干户。中国的政府历来很强大,不会容许“黑社会”过分坐大,因为那会威胁到自己的统治。所以专门以暗杀为职业的民间团体,在中国很难生存。既然刺客没有统一的组织,那么也就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刺客们性格、才能各异,故事也各有曲折,但是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是勇而无畏。刺客精神特质的核心是一个“勇”字。“勇”是儒教的三德之一,在中国文化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论语学而》曰:“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也就是说,侍奉国君能献出自身,结交朋友能信守承诺。《刺客列传》中的刺客大都具有勇猛无畏的精神,他们大都轻身重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豫让和聂政以毁弃身体使人瞩目,在古代社会,普遍信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豫让为报智伯,先“改名换姓,入宫涂厕,”后“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为报知遇之恩,不惜毁伤自身,至于妻子不识,友人难辨的程度,其勇气与决心可见一斑。

第二是重情尚义。《刺客列传》中的刺客们大多都重情尚义,带有侠的气质。首先他们身上带有人情味,如专诸“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和聂政“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将孝放在首要地位。

其次,刺客尚义,刺客之义表现在酬知遇之恩上,纵观《刺客列传》,刺客都表现出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不难看出鲁庄公对曹沫的器重,先以勇力受到重用,三连败后,鲁庄公不惜割地求和,他仍为将。曹沫劫齐桓公,虽有不甘于失败之心,但更多是为了酬谢庄公的知遇之恩,挽回鲁国的弱势地位。聂政明确表明“将为知己者用”,即使知道另有所图,也不惜杀身成仁。豫让“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更是完美地酬谢知遇之恩的义。

需要注意的是,刺客的义不同于儒家的“义”,儒家之“义”要求对父母孝,对君王忠,强调维护封建社会统治;而刺客的“义”更倾向于展现“士”阶层的精神特征,表现出一定的选择意识,渴望与君主建立平等的关系,表现出更大的自由。如专诸刺死吴王僚,豫让的不忠于一主,都并未表现出忠君的思想,就《刺客列传》而言,“专诸、豫让与聂政都充当了统治者的杀手,成为统治阶级矛盾斗争的牺牲品。”刺客的义是充满争议的,其行为往往不符合正统史学家的评判标准,班固曾指出“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然而这恰恰是司马迁进步历史观的体现。

第三是行动隐秘。中国古代刺客很多,但大都是单干户。刺杀行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保密工作,成功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企图。只有在敌人毫无戒心的情况下,刺杀才更容易成功。

专诸伪装成进奉食物的下人,荆轲伪装成献地图的使者,都成功接近了刺杀对象。而荆轲死后,他的好朋友高渐离为了给他报仇,以击筑(筑是一种乐器)的绝技引起了秦始皇的注意。秦始皇爱听他的音乐,便将他眼睛弄瞎,让他靠近一些弹奏。高渐离在筑里灌了铅,整个向秦始皇砸过去,可惜没有击中。

刺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刺客是以突袭手段毁灭特定对象的杀手,行事采取暗杀手段,往往与政治相钩连,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因此饱受人们的批评。如班固“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从儒家思想出发,认为刺客属于“奸雄”的范畴;孟春论豫让,“当彼国士之遇,而不能先事已其乱,救其亡,何以当其所遇哉?皆不可以言士”。刺客在饱受争议时,也得到了一些肯定,如黄洪宪“当丹之时,垂绝之国,则荆轲未可非也”,认为刺秦的关键不在于荆轲,荆轲只是国家危亡时殊死一搏的砝码。

人们评价刺客,多是站在功利的立场上,以刺客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国家作为评判标准。司马迁是不以成败论英雄的,笔下刻画的也并非都是英雄,反而更侧重一些“失败者”,如项羽、李广等。《刺客列传》中司马迁着意塑造刺客的本意并非是为了评判其历史功绩,文末的“太史公曰”可以看出其价值取向:“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吾志”,“义”成或不成,排斥功利论,“立意较然,不欺吾志”表明他更看重的是刺客的精神特质,看重刺客的“意”与“志”,看重刺客的行为动机和精神价值。刺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价值追求和精神意义至今仍发人深省。

(《北方文学》2017年29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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