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贫困地区民生改善研究
2018-05-14薛伟芳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18年1期
薛伟芳
[摘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全力实施攻坚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文章以国家统计局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相关数据为基础,以国家贫困县为例,对我国贫困地区整体脱贫和民生状况进行分析,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我国贫困地区民生改善的着力点。
[关键词]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决胜全面小康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169(2018)01-0036-0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13《“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贫困,实现整体脱贫问题[2]。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3]
一、国家贫困县民生改善状况
(一)减贫效果显著
消除贫困是贫困地区最大的民生。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2012至2016年,国家贫困县贫困人口累计减少2886万人,平均每年减少721万人,贫困发生率共降低了13.9个百分点(表1)。从减贫规模来看,十八大以来国家贫困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规模占同期全国农村减贫人口减少规模的51.9%,其中,五年来国家贫困县减贫规模最大的是云南和贵州两省,减贫规模在300万以上,分别减贫356万和34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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