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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乐圣”师旷述论

2018-05-14陈明

北方音乐 2018年16期

【摘要】师旷是春秋时期著名的音乐家、思想家与政治家。他审音律,善鼓琴,艺术成就承袭了春秋晋国的整体音乐风貌,以其卓越的音乐才华,被后世尊称为“乐圣”。文章就此对师旷长期从事的音乐实践活动进行论述,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刻挖掘和探究其音乐思想观。

【关键词】师旷;音乐实践;音乐思想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一、师旷生平

所谓“师”,此处并非姓氏,春秋时,在乐师名前冠以“师”字,表示一种尊敬含义,故此时乐师统称为“师”。关于师旷的官职,《左传·襄公十四年》:“师旷侍于晋侯”,此处晋侯指的是晋悼公。乐师的职能《周礼》中有明确的表述:乐师,又称小乐正或乐正,同大司乐为同官别职。他的职责是主要有掌管小学的政事,教导公卿,大夫子弟小舞;凡作乐,负责指挥乐器陈设的位置和奏乐的先后次序,并掌管乐事的政务;掌管有乐官的政令,并听取他们的陈诉和决断争论。由此可见,师旷是晋国当之无愧的音乐总监,身居要职,身份尊贵。

二、师旷之音乐造诣

师旷在音乐理论和音乐实践方面造诣很高,为世人所敬仰,被尊称为“乐圣”。《洪洞县志》云:“师旷之聪,天下之至聪也”。其音乐实践,可总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审音调律

师旷目不能视,听觉却异常敏锐,有很强的审音调律能力。《左传·襄公十八年》说:“齐侯登巫山以望晋师……师旷告晋侯曰:‘鸟乌之声乐,齐师其遁。”公元前555年,晋平公联合其它诸侯国在鲁国济水会盟,一齐发兵攻打齐国,齐国军队寡不敌众,在深夜仓皇而逃。师旷在未去实地侦查的情况下凭借自己的敏锐听觉第一时间告诉晋平公说:“乌鸦的声音愉快,齐军恐怕逃走了”。

通过上述文献记载,不难看出师旷在长期从事的音乐工作中练就了绝对音准的能力,因此,他在先秦文献中被描述为听音能力最强的代表人物。民间更是把他作为“顺风耳”的化身。

(二)善鼓琴

春秋时期,弹弦乐器发展中,水平最高、应用最广泛的非琴莫属了。此时,琴不仅能独奏、歌唱时伴奏,而且在贵族的日常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各国宫廷的专业乐师之中,大部分都能弹琴,师旷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对于师旷精湛琴艺的描绘最为后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韩非子·十过》中一段富有浪漫传奇色彩的记述。文中写到有一次师旷在宴会上为晋平公抚琴,演奏的是《清徴》,“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集于廊门;再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平公大喜,起而为师旷寿。”师旷用琴声栩栩如生地刻画了玄鹤闻乐起舞的种种姿态。

三、师旷之音乐思想观

师旷对于音乐,有相当的实践和知识,所以他的音乐思想观有着足够的物质基础为其背景,作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师旷能够把音乐问题放在一个广阔的角度去看待,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礼乐相济的音乐思想观

师旷作为晋国太师,对礼乐十分精通,以礼作乐也是他作为御前音乐人的重要工作之一。师旷认为,统治者应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安危为己任,不该过分沉迷于音乐,只有做到国家兴旺,百姓安居乐业,欣赏音乐才能真正体会到其中的快乐。既然如此,统治者怎样才能做到“好乐无荒”呢?师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修礼以节之”。用礼来约束乐,两者相辅相成。

(二)恶“新声”的音乐思想观

所谓“新声”是指一种新曲调,节奏明快,热情奔放,通俗易懂,对欣赏者感官刺激性较强。正是因为这些特点,被礼乐的捍卫者们称作“淫”乐,认为其音不祥,扰乱民心。师旷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十分鲜明地表达了自己恶“新声”观点。

《国语·晋语八》有一段记载说:“晋平公说新声。师旷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此处的“说”通“悦”,晋平公喜欢听“新声”,师旷认为君主如果喜好这样的音乐,那么国家有灭亡的可能。

四、结语

师旷作为春秋晋国主管音乐的宫廷太师,其音乐造诣不仅仅是供统治者欣赏的玩物,而是密切地将礼乐联系在一起,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去思考,这一优秀品质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虽然师旷的事迹、言论、思想等见诸历史文献的只是一鳞半爪,不成体系,但他的存在是我国历史文献不可或缺的一页,在習总书记大力提倡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今天,任何一位曾对中华民族做出过卓越文化贡献的人都是不该被历史遗忘的!

参考文献

[1]阮元.十三经注疏.左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0.

作者简介:陈明(1987—),女,汉族,甘肃成县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与舞蹈学院讲师,中国音乐史方向,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