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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

2018-05-14喻芬芬

财讯 2018年25期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顺差逆差

喻芬芬

本文基于2000-2015年“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数据,考察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农产品贸易的总量特征、市场结构及进出口集中度,从而反映出“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农产品的贸易格局及其变化状况。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和沿线国家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不断上舟,同时,中国和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关系越来越密切。

“丝绸之路经济带”

主要国家 农产品 贸易格局

引言

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重要演讲中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该倡议依托新亚欧大陆桥,覆盖亚非欧等多个国家,发挥着经济集聚和辐射功能。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稳步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不断增强。因而,跟踪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特征及其变化趋势,这对厘清“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关系,实现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深化发展意义重大。

关于沿线国家的范围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参照谭晶荣等( 2015)对沿线国家的界定,以中国和中亚五国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重点)区域,通过向南亚、西亚(中东)、中东欧甚至西欧和北非延伸,最终将沿线国家确定为58个,按照地区属性,大致分为四大板块。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REV.3)对农产品的范围进行界定,即本文所指农产品包括SITC分类中的第0类(食品及活动物)、第1类(饮料及烟类)、第2类(非食用原料)和第4类(动植物油、脂及蜡),其中第2类中扣除了第27章(天然肥料及矿物)与第28章(金属矿砂及金属废料)两章所涉及的产品。数据均来源于UNCOMIRADE数据库,考虑到数据的连续性和可得性,经过多次考证和筛选,本文剔除了部分数据缺失的国家,最终选取“丝绸之路经济带”44个主要国家为样本国。

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

(1)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体概况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世界各国的联系也越来越强。中国和沿线主要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00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359.28亿美元,2015年增至2324.56亿美元,年均增长13.26%;沿线主要国家进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4698.60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13226.57亿美元,年均增长7.14%;沿线主要国家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按所属板块由高到低分别为环中亚11国10.69%、中亚2国10.63%、北非4国8.96%和欧盟27国6.51%。由此可见,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增长方面要明显高于沿线国家。沿线国家中,除了中亚和环中亚的年均增长保持在两位数以外,欧盟和北非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增长均较为缓慢。如图1所示,总体上看,2000-2015年间,中国与沿线主要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表现为逆差。中国从2000年31.5亿美元的逆差扩大到2015年869亿美元,15年增长了26.53倍。沿线国家则正好相反,从2000年225 .12亿美元的逆差减少到75.28亿美元,减少了66.56%。其中,欧盟27国贡献最大,从2000年52.1亿美元的逆差迅速转变为449.8亿美元的顺差;中亚2国从顺差转变为逆差;环中亚11国和北非4国则一直保持不同程度的逆差。

中国与沿线主要国家在全球农产品贸易中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在世界农产品贸易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可以预见,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的持续推进,中国和沿線主要国家农产品贸易仍然具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2)中国与沿线主要国家间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变化

本文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REV3)对农产品进行研究。从农产品贸易结构来看,第0类(食品及活动物)和第2类(非食用原料)一直是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的重点,占九成以上,第1类(饮料及烟类)和第4类(动植物油、脂及蜡)所占比重较低,共占比不到10%。2000年中国四类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为170.40亿美元、11.09亿美元、166.86亿美元和10.93亿美元,到2015年分别增至1087.29亿美元、90.83亿美元、105 9.17亿美元和87.2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相差无多,分别为13 .15%、15.04%、13 .11%和14.46%。就沿线国家而言,占农产品贸易大头的仍然是第0类(食品及活动物)和第2类(非食用原料),其占比分别约为65%和18%。相比于中国,沿线国家第1类(饮料及烟类)和第4类(动植物油、脂及蜡)所占比重有所上升。

从顺逆差来看,中国在第2类(非食用原料)和第4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蜡)贸易中始终保持逆差,其中第2类(非食用原料)农产品的逆差额由2000年的102.02亿美元上升至2015年的846.62亿美元,年均增长15 .17%。第4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蜡)贸易逆差额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中国在第0类(食品及活动物)农产品的贸易中始终保持着顺差,从2000年的75.23亿美元逐年增大,到2012年达到217.24亿美元后有所下降。第1类农产品(饮料及烟类)在21世纪初为顺差,到2007年由顺差转变为逆差,随后逆差逐渐扩大。

对沿线主要国家而言,第2类(非食用原料)和第4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蜡)自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逆差。第2类农产品(非食用原料)逆差额从2000年的149.21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177.01亿美元,年均增长1.15%,其中2012年的234.93亿美元为逆差额的最高值。第4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蜡)逆差额从2000年的29.74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174.07亿美元,年均增长12.5%,其中2012年202.21亿美元的逆差亦为最高值。第0类农产品(食品及活动物)2009年之前逆差额由2000年的101.02亿美元逐渐增大,到2009年增至3 40.17亿美元后逐渐下降,2013年开始转变为顺差。第1类农产品(饮料及烟类)则始终保持顺差,且顺差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由2000年的54.86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218.67亿美元,年均增长9.66%。

结论

本文2000-2015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主要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分析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通过比较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中国和沿线国家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中国和沿线主要国家经济发展迅猛,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在世界市场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在国际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性也逐渐增强。其中,欧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不仅数额庞大,增速也较快。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和中亚、环中亚和北非地区的农产品合作空间大。

(2)中国和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关系越来越密切。中国和沿线国家通过丝绸之路地理相通、文化相连,农产品的进出口拥有便捷的交通。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的持续推进,中国和沿线主要国家农产品贸易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农业合作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

[1]谭晶荣,蔡燕林、高颖、王瑞、李书彦.中国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jLIJ口贸易决定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5( 11): 9-15.

[2]曹晓晴,杨军、孙江明.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结构即潜力分析[J].世界农业.2016( 05):136-144.

[3]徐忐远,布娲鹣·阿布拉、丁世豪.新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出口农产品结构优化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5( 6): 36-41.

[4]龚新蜀,刘宁.中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分析一一基于丝绸之路經济带战略背景[J].亚太经济.2015 (2):50-54.

[5]丁世豪,布娲鹣·阿布拉.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中国与土耳其的农产品贸易优化之路[J].对外经贸实务.2015 (1):47-50.

[6]崔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7( 16):152-156.

[7]谭晶荣、蔡燕林、高颖、王瑞、李书彦.中国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决定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5( 11):9-15

[8] 44个样本国分别为:中亚2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环中亚11国(俄罗斯、广I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阿曼、沙特阿拉伯、以色列、约旦和土耳其);欧盟27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乌克兰);北非4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摩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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