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水很深
2018-05-14老猫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18年7期
老猫
按现在的说法,“吾”和“我”算是同义词了。其实,它们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宋朝有本《四书笺义》就说,“吾”是对自己说自己,比如“吾有知乎哉”,对别人说自己则是“我”,如“有鄙夫问于我”。这里面的差别挺微妙的。不过呢,这不算是很重要的事情,因为现在很少用“吾”了,这种细微的差别,当个小知识知道也就行了,不知道也无伤大雅。
写信的时候,熟人之间往往不署名,最后写个“知名不具”,透着一种亲密。不过要在唐宋时期,“不具”这个词不能乱用,只能是长辈对晚辈说,上级对下级说。那要是反过来呢?位卑者对位尊者,要用“知名不备”。同辈朋友之间,只能写“知名不宣”。宋人魏泰在《东轩笔录》里,就讲了这样的区别。魏泰说,从字面看,这三种写法也看不出有什么轻重之分,也不知道是谁定的,“而举世莫敢乱,亦可怪也”。还有两个古装戏里经常用到的称呼,就是“老爷”与“大人”。细说起来,“大人”这个称呼,在明朝以前是不受欢迎的,因为明朝官场要称“老爷”,但也有很多区别。外任司、道以上的官员,称“老爷”,而相对低级别的官员,要称为“爷”。至于乡绅、地主之类,那是不能称“老爷”的,只能称“老爹”。有趣的是,如果当爹的已经是“老爷”了,那么儿子无论官做到多大,别人也不能叫他“老爷”,只能叫“大爷”。
而“大人”这个称呼在清代早期还一度不被接受。清代的《柳南随笔》里说,有个县丞叫李玉森,见到朝廷来的巡查官员时,称呼对方为“大人”,对方还生气了。李玉森解释说:“大人这个称呼多美啊,不用来称呼您,这个词儿就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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