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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问题与建议

2018-05-09王艳韩坤

科学与财富 2018年8期
关键词:信息公开企业

王艳 韩坤

摘 要: 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对推动当前环保工作的开展和转型意义重大。当前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自行监测工作存在企业自行监测意识不强、自行监测能力不高、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建议通过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完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规范企业自行监测行为,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关键词: 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0引言

2013年7月环保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发布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提出了相关要求;2017年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属于纲领性文件,对总体性原则进行了规定,起到统一思路和要求的作用,又陆续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等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结合行业排放特点和管理要求,重点对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等体现行业特点的内容进行了规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指导性技术文件,规范了企业自行监测要求,对企业自行监测活动进行了系统性指导。

1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现状

自行监测是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从2014年开始,国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在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企业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未开展自行监测原因、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等。企业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企业手工监测包括企业自测和委托监测,企业自测以常规项目监测为主,大多数企业采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2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2.1企业自行监测意识不强

开展自行监测并进行信息公开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社会责任。企业没有从主观上认识,对自行监测不重视,缺少资金的投入,缺乏专业的监测技术人员,不具备监测条件或监测条件差等。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自行监测工作的进展。

2.2企业自行监测能力不高

企业不具备专业的监测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条件,从事自行监测的技术人员未经过系统、专业的学习和培训,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

2.3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不全面

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处于初步阶段,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不全面。企业没有进行全指标监测,缺少部分监测项目;手工监测不及时,监测结果不能按时发布;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未及时手工补录数据,异常或超标数据,未录入原因并发布;因各种状况未开展监测,未按照规定说明原因。

2.4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不完善

企业自行监测大多数采取委托监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都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市场发展不成熟。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未形成有效的监管,管理体系未建立;检测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专业的培训、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不完善。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参差不齐,需要规范化市场。

3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建议

3.1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要转变观念,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担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企业是自行监测的主体,正确认识自行监测的重要性。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企业加强自行监测管理制度,保障所需的人员、设备、经费等,确保自行监测工作长期、稳定开展。

3.2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培训,系统掌握理论知识;组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自行监测能力;定期对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3.3 完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企业严格依据自行监测方案和有关规定开展全指标监测;合理安排手工监测时间,监测完成后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定期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检查,及时补录缺失数据,对异常或超标数据填写原因并发布;不具备监测条件和停产,要及时在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平台中填报未监测原因,设置停产期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3.4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市场

加快制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市场的发展,加大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进行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引导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序开展监测,保障监测工作的质量,提高监测能力。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Z].北京:环境保护部,2013.

[2]環境保护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Z].北京:环境保护部,2017.

[3]罗毅.推进企业自行监测 加强监测信息公开[J].环境保护,2013,41(17):13-15.

[4]王军霞,陈敏敏,唐桂刚等.我国污染源监测制度改革探讨[J].环境保护,2014,42(21):24-27.

[5]李莉娜,唐桂刚,万婷婷等.我国企业排污状况自行监测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环境工程,2014,14(5):86-89,94.

[6]陈斌.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设计——基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J].环境保护,201341(1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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