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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环境监察干部

2018-05-07国洪瑞胡天蓉张晓菊

中国环境监察 2018年4期
关键词:监察干部培训

文|国洪瑞 胡天蓉 张晓菊

干部教育培训是提高环境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环境监管及执法队伍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方面。自2010年起,原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领导下,围绕建设高素质环境监察干部队伍这个核心,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环境监察干部,大幅度提高环境监察干部素质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指出了明确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对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授,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培训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服务于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强化需求导向,坚持环境监察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培养环境监察干部执法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提高环境监察干部素质及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坚持环境保护部统筹管理、分级负责,面向全国环境监察系统干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专业化岗位培训。把全国环境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需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培训全员全覆盖。

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实际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环境监察执法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技能为基础,注重与各行业的工艺技术、污染治理方面专业知识及现场执法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充分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实效。坚持将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第一要求,适应环境监察形势任务发展新变化,遵循环境监察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规律,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不断推进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培训实效。

培训目标任务

大规模轮训全国环境监察干部。服务于环境监察机构改革与全国环境执法形势的需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达到全覆盖。自2015年起,在完成全国8万余名环境监察干部全面短期轮训的基础上,每三年为一周期,在岗的全国所有环境监察干部至少参加一次集中脱产培训。

大幅度提高全国环境监察干部素质水平。全国环境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普遍增强。2017年底前,对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授,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培训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培训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全面形成多层次、全覆盖、规范化、高效益的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格局。

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环境监管执法新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国家环境保护及环境监察执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习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适应环境保护体制改革需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到管理体制调整以及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全国环境监察执法干部更应加强对国家有关最新环境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学习,对最新政策、制度及新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把中央的最新精神、新出台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列为培训的必修内容,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保持个人的认识和知识水平与不断发展的环境保护及环境执法的大形势同步,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同步。

学习环境监察专业知识和技能,夯实业务工作基础。扎实学好环境监察执法岗位必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履职尽责基本业务素质、专业水平。掌握环境管理概述、环境监测技术概述、环境工程技术概述和生态学概述等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学会并掌握环境保护法基础理论、环境民事责任原理与环境侵权、环境刑事责任原理与环境犯罪、环境行政责任原理与环境行政处罚、《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规规章,熟练运用并掌握污染源环境监察、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环境监察稽查、环境应急管理、环境执法文书及规范制作和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等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培养环境执法干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为履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重点行业现场检查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开展面向重点行业现场监察执法的专题培训、专题讲座及现场教学,提高环境执法干部现场检查的专业技术水平。配合国务院明确环保部门必须实施开展的水泥、玻璃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等硬任务,结合其他重点行业,如钢铁、火电、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现场检查情况,开展各行业现场检查的专题培训及专题讲座,提高环境监察执法干部现场检查、环保督察的技术水平。针对全国不同区域各行业的分布特点,探索在不同区域开展相关行业的现场教学,提高环境执法干部现场检查的实操能力。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点工业污染源现场执法的各种技巧手段,加强从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角度对各行业中违法行为的识别和认定,提升现场执法的技术能力。

学习廉洁从政要求,提升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对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强化环境执法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增强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不断加强环境监察职业操守和廉洁执法教育,强化执法干部的职业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环境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做贡献,展现环境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的优良传统和良好精神风貌。

教育培训方式

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国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省级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参加国家级培训,其他环境监察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坚持部级统筹管理、地方协调实施、标准统一、计划先行、资源共享。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参训人员,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

深入推进网络教学培训。加大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加强教育培训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建设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网络教学和学习平台。加强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建设,为不同学历、不同知识背景的环境监察干部,提供多种自主选学的课程资源,通过一定课时数量的网络学习,达到环境监察执法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背景。加强环境监察干部网络自主选学、网络培训和考核的管理模式,提高网络培训质量。

重点开展案例教学等多样化培训方式。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案例研讨与展评、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适当增加案例教学在培训中所占的比例,鼓励引导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授课方式。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及处罚案例研讨与展评,通过剖析环境行政执法及处罚案例,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和水平。在行业培训中探索并实行现场教学方式,提升培训实效。

建立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是确保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切实履行环境监察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是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站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高度上,重视和推动环境监察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抓好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培训实施机构管理,提高培训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通过培养和充实业务骨干,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国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领域,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培训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培训组织与管理队伍,打造一个规范高效、管理科学的培训机构。

统筹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建立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统筹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将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各级环境监察干部参加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所需各项费用。

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理论研究及决策支撑

因地适宜,大力拓展行业教学基地。依据重点行业在全国各省份分布情况,通过省部联合、政企结合的方式试行建立若干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行业教学基地,组织实施重点行业全国性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行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实操性,将课堂搬到现场,充分发挥现场教学基地作用,增强教学活力和实力,提升教学质量。开展制定行业教学基地建设方案、分行业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培养并建立行业培训的现场教学师资队伍等培训及教学基础工作。

着力夯实,深入推进基础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加强培训课程开发与建设,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探索利用移动终端推送学习资料,为执法人员提供移动式学习的方便。制定并实施全国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分类培训大纲,按类别实施培训;制定岗位培训考试大纲,建立并更新结业考试试题库。

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教师授课质量评估办法、师资培养及评选办法以及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办法等。建立地方环境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专业人员上讲台制度,把理论基础强、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好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师资队伍中。

集思广益,强化理论研究及决策支撑。加强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研究,推动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及环境监察执法的学科建设,不断深化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邀请全国环保系统知名专家、学者,执法前线经验丰富的环境监察干部,通过经验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当前环保执法难点问题的研究,增强对各级环保部门决策实施的支撑力度。

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强化制度,确保效果。各级环保部门完善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健全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培训学员管理和教学管理,加强培训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行为,加强培训质量控制。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环境监察人员职业素养与业务水平,整体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从严从实,知行合一。环境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办单位应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努力营造良好学风。各级环境监察干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学习,提高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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