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天价罚单的启示意义
2018-05-05姜先良
小康 2018年12期

姜先良 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北京市法院前法官,商业机构合规管理顾问专家。主要执业领域: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公司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民事案件执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
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查处的三宗案件,其中包括证监会稽查总队披露厦门北八道集团(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炒作“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三只次新股,筹集资金达数十亿元。调查显示,三只股票均在2017年2月出现了集体异动,资金在疯狂地炒作这三只个股,其中,和胜股份在2月6日至15日股价累计上涨95.53%;张家港行在2月6日至21日累计上涨135.19%;江阴银行则在2月10日至2月28日累计上涨了114.21%。而同期中小板指数2月整个涨幅仅为4.48%,这三只个股股价可谓大幅偏离市场走势。因性质恶劣,涉案金额巨大,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出55亿元罚单,为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对此,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回应说:严监管,当然要重处罚。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属于一起实体企业脱实向虚、滥用杠杆交易,违规聚集市场资金,通过虚假交易误导、欺骗市场投资者的典型案件。
絕非“一时兴起”
证券监管出现天价罚单,并非“一时兴起”,我们可以先看看这起天价罚单案件的宏观经济政策背景和微观的证券监管态势。
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一直强调严禁实体经济脱实向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