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困境及解决对策
2018-05-04周帅
中国纤检 2018年4期
文/周帅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国务院、各省级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时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工作机制,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笔者作为多年从事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以湖北省纤维检验局在全省纤检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为例,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2016年湖北省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06号)。同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了《湖北省质监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质监审批函〔2016〕280号)。可以说 ,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层层发文,明确在各级各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湖北省纤维检验局从2016年底起,在全省纤检系统部署开展了这项工作。首先,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检查表”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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