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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队企业恢复发展历史分析

2018-05-03李彦超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9期
关键词:恢复

李彦超

[提要] 从1965年至1978年,农村社队企业逐渐恢复发展。它的恢复,有其深刻的历史条件:前提是国家对农村社队办企业的政策放松;内在动力就是人地矛盾突出,人民迫切希望办工业致富;大批下放人员到农村,他们给社队企业带去了技术和各种资源关系;城乡工业协作,农村工业受益于城市工业不少。此外,社队企业充分利用文革动乱的市场空间,并积极开拓市场。

关键词:恢复;历史条件;人地矛盾;市场空间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当代中国经济的发展道路研究”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2月2日

引言

研究社队企业的专著、学术论文颇多。专著方面:涉及到社队企业恢复发展条件这一点的,比如汪海波(1986)、马泉山(1998),但他们都没有将各项条件单独分析。陈吉元、韩俊(1993)只论述了人民公社化时期社队企业的特点,对恢复的条件阐述比较含糊。莫远人(1987)也涉及了江苏省社队企业恢复的条件,但主要强调的是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性。潘维(2003)认为,与国营工业不同,农村工业一直以市场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一直是农村集体企业的生命线。学位论文:肖莎(2003)指出,1970年后,中国农村工业化高潮的直接四个原因,即城市工业因文革停产,社会商品严重短缺;粮食生产稳定和发展;政府推动农业机械化;文革期间下放农村的城市人员及知青等沟通了城乡关系。刘艳桃(2007)、何继华(2010)、王银飞(2012)都阐述了社队企业恢复的过程,但这种分析太过简单。李风华(2014)阐述了社队企业的自主经营制度并强调了其销售方面的灵活性。所以,笔者有必要对社队企业的恢复条件作一次分析。

一、社队企业恢复的政策条件

大跃进时期,公社大办工业勃兴,旋即被压缩,虽然只有极小的一部分社队企业存活下来,但农民对办工业企业有了一定的认识。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我国农业已经恢复,国家在社队企业发展限制上有所放松。

1966年5月,毛泽东在“五·七”指示中提到“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文革爆发后,城市工矿企业原本正常的生产被打断,商品供应日趋紧张。但是,之前对农村经济的种种限制,这时也处于空白状态。“五七指示”中提出允许农民办工业,不少农民就抓住这个机遇,重新办起社队企业。1970年,在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国家做出发展地方“五小”工业的决定,各地要建立小钢铁厂、小煤矿、小水泥厂、小化肥厂、小有色金属厂矿、小电站和小机械厂,形成为农业服务的地方工业体系。同年8月,国务院北方农业工作会议召开,又一次强调发展“五小”工业,促进农业机械化。然后,第二次農业机械化会议召开,其中该会议要求社队企业数量逐渐增多。1975年8月,邓小平在《关于发展工业的几点意见》中指出“工业区、工业城市都要带动附近农村,帮助农村发展小型工业”。从这些政策看,虽然当时社队企业被限制在农业机械行业内,但农民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常常会越过这些规定去发财致富。因此,国家政策允许,是社队企业存活并发展的首要前提条件。

二、人地矛盾突出

经济调整后,我国农业形势不断好转,人口出生率大大提高,农民严格限制在农村不准进城,又不断下放城里的干部、知青、下岗工人到农村,人地矛盾非常突出。1965年,农村人均占有耕地为2.48亩,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负担的耕地只有6.27亩;而到了1970年,农村人均占有耕地又下降为2.15亩,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负担的耕地面积下降为5.25亩。江苏苏州地区的塘桥公社就是典型的田少人多,至60年代末,全社人均耕地为1亩1分8厘,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2亩2分8厘。当时,由于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复种指数,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与资金积累背道而驰。比如,1970年,江苏省塘桥全社农副工三业总收入38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为315万元,占总收入83%,副业收入26万元,占总收入7%,工业收入39万元,占总收入10%;全社集体分配人均仅59.5元,除去生产队实物分配的作价,现金分配数量很少,不少农户还要倒欠生产队的柴粮款。再加上工农业之间存在“剪刀差”和政府对农业高征收,导致“高产低收”、“高产穷队”等现象。农民贫困,公社、大队也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少量的管理费也要向生产队索要,公社领导察觉,文革的动乱,城市大工业处于半瘫痪状态导致市场商品紧缺,旁边的妙桥公社由于较早地发展社队工业,集体经济积累不断壮大,社员收入显著增加。虽然,当时中国农民并不懂得什么叫“剪刀差”,但他们的感性认识是,搞农业只能受穷,搞工业就能致富。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迫使农村开辟工业道路来致富。劳动力剩余越严重,他们办工业的动力就越大。比如,无锡、昆山都属苏州地区,无锡县临无锡市,昆山县却近邻上海,但昆山县人均耕地比无锡县多一倍,最后昆山社队企业发展竟远远落后于无锡县。所以,社队工业在劳动力严重剩余的广大农村以一种潜流的形式在60年代下半期暗暗发展起来。

三、当时的历史机遇

(一)大批城市人员下放到农村。从城市到农村安家落户的2,000多万名干部、职工和其他城镇居民,“文革”中机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的各类下放人员和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他们来到农村,为农村带来科学文化知识和大量信息,他们是城乡之间的一座桥梁。

首先,城市大工业下放或退休技术工人成为社队工业的技术骨干。比如,在鞍钢附近的福安村(辽宁省海城市)。1962年,福安村利用在鞍钢等工业基地返乡的技术职工作为基础,建立了大队预制厂;1964年,福安村又以鞍钢工业基地的退休和下放职工为技术骨干成立了机械维修队。在山西平原市屯瓦村的工业化工程中,1962年从太原重型机械厂下放回村的杨文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掌握着焊接、锻压等技术;至1968年屯瓦村机械修配厂建成之后,杨文珠就亲自指导和培养出屯瓦村自己的技术力量。在20世纪60年代末,在一个南京下放的机械工人的建议和帮助下,安徽砻村所在的公社办起了一个修理手拉葫芦(手动起重设备)的小厂。大量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也从各个方面助力社队企业。大量知识青年下乡使得原本就存在的劳动力剩余问题更加尖锐,但同时也给社队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知识青年也发挥了技术专长,北京女知青肖沛林用孔雀石试制出硫酸铜;知青郝德起制成电子遥控水泵开关等。

其次,这些下放人员成为城乡经济交流的纽带。比如,项东村(浙江省苍南县)日用制品厂的创办人是在黑龙江插队的项金杰,他在插队过程中意识到,印刷食堂用饭票不仅生产技术简单、投资少,而且需求量大,很适合集体积累很低的项东村人。1972年,项金杰从黑龙江找到饭票用纸,生产国营单位职工食堂饭菜票,最初也是以项金杰为主将产品推销到黑龙江一带的国营农场。1968年起,福安村每年都要接收一批知青,这些知青下放带来了新的城市关系资源,(1976年)利用本村知青基本是鞍钢汽车厂职工家属的关系,与工厂联系建起1座马蹄炉,生产火车刹车闸瓦。知青家长们及其所在的机关、厂矿、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都帮助子弟所在的社队兴办适宜的各类小工厂。1968年,某知青到吴江一个公社插队,而他父亲在化工企业工作,该知青打听到某化工厂的一种化工产品因派性纠葛濒于停产,而此产品又是另一个企业的必需品。该知青就帮这个公社与需要这一产品的企业挂钩,把原料、设备、技术,甚至一部分资金都包了下来,在几亩地上办起化工厂。最后,在下放的这批人员中,还有不少是工业战线的领导干部,他们一有机会就积极主动帮助社队兴办工业。领导干部、退休工人、下放工人、技术工人、知青结合起来,形成了一支办工业之大军。

(二)城市工业向农村扩散。社队企业与城市工业之间存在广泛的互动关系,城市周边的社队企业更是充分利用城市工业的资源。城市工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资金、场地、劳动力等不足的问题,他们通过 “扩散”、“脱壳”等协作方式将一部分工艺、零部件或某些产品交给社队企业承担。江苏省为了让城乡工业更好地协作,根据当时的行政区划,全省组织了五个协作区。这种城市工业对社队企业的支持,包括资金、技术、设备等,形式多样。归纳起来,城乡工业协作的形式包括:产品脱壳,工艺性粗加工,零部件扩散,定点收购,供应设备和边角下料,来料加工,建立附属车间,培训技术人员,社队工业与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结合研究新工艺、试制新产品等九种。1974年,向阳村(隶属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与江阴市染织五厂合作办厂,向阳村“负责修建厂房、购买辅助设备、招收职工等”,江阴市染织五厂负责提供生产设备、派遣技术人员、供应原材料和销售产品,采用来料加工、产品补偿方式”。并线织布厂建成之后,所用的生产设备仅8台陈旧的捻线机,还有40台老式织布机(30年代日本造),都是淘汰设备;厂内职工为150多人,年产值也不过20万元(加工费)。并线厂将供应的纱捻成线,织成半成品白坯布,返还给协作方,他们染色后再销售,并线厂也就只赚取少量加工费。在这中间,向阳村就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距离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大中城市比较近,可以依靠城市工业支援,利用发达的水陆交通能够直接、迅速地输入大量原材料。1976年,向阳生产大队与江阴市化工厂协作,创建化工厂生产“双氧水”。江阴市化工厂负责有偿提供技术指导和原材料,向阳化工厂则自找产品销路。向阳大队为了尽快掌握生产技术,自力更生,于是选派3人去学习生产技术,并购置生产设备。

除了在工业基础比较好的江苏之外,其他工业基础好的城市周边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在工业大城市太原附近的屯瓦村(隶属山西原平市),1968年,新支书陈文开组织人从工厂、矿山买回边角废料,并将原来的铁木加工小组改建成机械修配厂,形成正规的油罐等金属容器加工。那些靠近大城市的农村,为国营工业企业加工零部件是他们的理想选择。正好当时国家要求大工厂实行专业化协作,要把一些原先由自己生产的零部件扩散出去,农民则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手段取得加工这些零部件的权利。当时还停留在简单的粗加工,如生产铸件毛坯、电子产品的铸塑件的粗加工等。

四、社队企业的市场销售

我国计划部门没有社队企业的户头,所以社队企业的供、产、销只能靠自身想办法解决。社队企业恢复之后,有部分企业就开始突破最初确定的 “三就地”原则,按照市场需要,向工业的众多门类进军。文革期间,城里大中型企业搞停产闹革命,社会和生活所需商品日趋紧张。而农村政治环境相对比较稳定,于是部分城市工业转移到农村来生产。虽然,当时社队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并不好,但在短缺经济情况下,他们的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并不愁销路。比如,在安徽东涧村,20世纪60年代,村生产队为了致富,他们又组织起副业组来生产镐把、锤把等小农用工具,队里还派专人在外做供销,他们的产品竟能销往河北、河南、浙江等省份。1965年,福安村机修队除维修外,还与石家庄某厂签订合同,为其生产金属管、钢管等议定的加工产值达27万元。以江苏江阴市向阳大队为例,1967年采石厂创立,然后1974年向阳大队与江阴市染织五厂协作在知识青年定居点办并线织布厂,但是此厂采取来料加工、产品补偿的方式,只赚取少量加工费,所以向阳大队得到的利润很少。1976年,向阳大队接受支援的村办化工厂并没有采取并线织布厂产品包销的方式,而是自行寻找销售渠道,设法把“双氧水”产品卖掉。在产品根据计划统一经销的年代,向阳大队到处推销自己的产品,推销过程非常艰辛,但收到了丰厚的利润,年产值可达60余万元,年利润达10多万元,这样的高收益成为该大队资金积累的主要来源。

五、结论

在农业生产不断见好的情况下,国家政策不断放松对社队企业的限制,社队企业又恢复起来。其一,国家政策允许社队办企业,后来又推动“以工促农”的农业机械化,社队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鼓励;其二,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人地矛盾突出,农民迫切希望办工业来致富;其三,经济调整时期,大量城市技术职工劝返农村、知识青年下乡、文革中部分机关干部下放农村,这些人员流动增加了城乡之间的信息交流,极大推动了社队企业的恢复发展;其四,恰好遇上文革,城市的工业资源向农村扩散;其五,社队企业在生产技术极大进步之后,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产品更加丰富,同时由于草根农民的开拓精神,打开商品市场。这次农村社辦工业不像人民公社成立之初那样狂躁了,其步履平稳、坚实,因而成功率相对较高。

主要参考文献:

[1]汪海波.新中国工业经济史[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86.

[2]马泉山.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3]陈吉元,韩俊.中国农村工业化道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4]莫远人.江苏乡镇工业发展史——兼论农村未来的发展[M].南京:南京工学院出版社,1987.

[5]潘维.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肖莎.新中国农村工业变迁:实践与理论[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

[7]刘艳桃.河北省社队企业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8]何继华.广西社队企业研究:1953-1983[D].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9]王银飞.从社队企业到乡镇企业的转变: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小五金业研究(1970-1989)[D].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10]李风华.中国农村工业的起源:基于制度的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4.

[11]祝慈寿.中国现代工业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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