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十年之际,对进一步完善CEPA的思考
2018-05-02张颖睿
智富时代 2018年2期
张颖睿
【摘 要】CEPA的签订有一定的前提和基础,CEPA的签订是以“一国两制”为重要前提的,并在WTO的框架之下,实现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与发展,CERA的签订实现了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同时也推动了投资便利化的发展,使得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更加的频繁,
【关键词】CEPA内地与香港;效应;影响;创新
一、CERA的主要内容、实施进展及存在问题
(一)CEPA签订和实施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外部环境因素来看,CEPA的签订和实施是面对全球性区域经济一体化上,内地和香港的必然选择。在区域经济集团化这个大背景下,如果不能够参与到其中,就有很大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让贸易等方面随时随地处于在一个被动的状态中。而根据内部环境因素来看,香港产业结构呈现出明显的空洞化趋势,在经济转型上让香港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这是香港为何在CEPA构建上非常积极的重要因素。
(二)CEPA的主要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在货物贸易方面,取消了反补贴等。第二在服务贸易方面,在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市场时,明显放低了准入门槛,其中包括营业年限等。第三,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通过政府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实施一致化标准等措施。在双方贸易产业投资上,有效促进双方之间的有效合作[1-2]。
(三)CEPA的实施进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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