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草原更亮丽
——自治区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8-05-02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8年2期
5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发展。5年来,体现检察机关办案力度、监督质量的主要数据呈现“十个上升”, 33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进入全国中上游,其中17项进入第一方阵。
担当,守护亮丽风景线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12条措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14条意见”等。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组织开展了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销售假药劣药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3301人,依法办理了“金道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兴麟系”合同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先后起诉了涉众型经济犯罪804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从2016年开始,全区检察机关携手自治区扶贫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后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26人。自治区检察院对国家级贫困旗察右中旗和扎赉特旗巴彦套海嘎查的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与G7高速公路连线建设项目,使该旗融入京津冀、呼包鄂经济圈。巴彦套海嘎查被确定为自治区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村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点。
亮剑,强化监督捍公正
聚焦主责主业,用心履行好“监督天职”,用情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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