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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

2018-04-27

方圆 2018年6期

从中国古代开始,妇女在婚姻中就处于弱势地位,到了现代社会,虽然观念有所改变,女性家庭地位、职业地位、社会地位均得到提高,但是女性在婚姻中依然不占主导地位。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不在少数,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小单元,如何维护家庭和谐关系到社会安定,如何更好地保护婚姻家庭中妇女的权益关系到女性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谐幸福。

当屡遭家庭暴力时,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陈女士与陈先生1998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刚开始两个人一起创业感情较好,后感情出现破裂,2015年陈先生起诉陈女士离婚,并诉称陈女士生活观念改变,痴迷于网聊,多次与网友见面,甚至将家庭共有财产挪给他人。在一次争吵中陈女士离家出走,后一直分居。在离婚诉讼期间,陈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称陈先生经常对其实施骚扰、跟踪、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因此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官说法

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都存在女性一方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或者哪一方存在过错,婚姻感情产生问题,出现矛盾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采用诉讼手段解决,男性一方对弱势的女性一方擅自动用家庭暴力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更是对女性人身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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