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园遭体罚,部分公众造谣言,法律应这样惩处
2018-04-24梁坤
早期教育(教师版) 2018年3期
梁坤
近年来,有关部门虽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幼儿,但幼儿遭受体罚的情形屡禁不绝。然而,也有部分公众夸大甚至虚构事实,制造幼儿遭受虐待等谣言,致使幼儿园和幼儿教师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案情一】近日,有媒体曝光H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的视频,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视频中的幼儿被老师用戒尺连续多次打手心、脸,幼儿非常痛苦。幼师体罚幼儿,幼儿园和幼师应承担的怎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幼儿因幼师的体罚行为,导致健康权受到了侵害。由于幼师是幼儿园的员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幼师实施的体罚行为,应由幼儿园承担法律责任。幼儿园在承担了法律责任后,可依法向体罚幼儿的幼师追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公务员法》或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给予涉事幼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处分,还可以对涉事幼师撤销教师资格等。幼儿园有过错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予以罚款等;若幼师给幼儿身体造成明显伤害(轻微伤等级),则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最后是刑事责任。幼师体罚造成幼儿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轻伤以上等级)或导致幼儿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三条、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追究涉事幼儿教师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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