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条款的适用
2018-04-22周佳欣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3期
周佳欣
摘 要:一般反避税条款作为兜底条款来制约避税行为,在公平负税、打击各种逃、避税行为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一般反避税条款发挥作用还需要一定条件。本文认为一般反避税条款适用的关键在于“合理商业目的”与“合理方法调整”,通过对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实际操作得以实现的关键点进行分析,阐述我国一般反避税立法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一般反避税条款;合理商业目
一般反避税条款是对避税行为的一般防范性规定,指在《税法》中就普遍适用于规制各类税收规避行为而作出的统一规定,是相对于个别反规避条款的一般性防范规定,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的行为类型,而是试图以法律规定的形式,通过要件描述、涵盖违反立法意图的所有避税行为,并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定避税的行为、重构正常合理行为以及征税行为中的权力进行分配,以实现对避税行为的立法否定以及避税权力配置。
从《税法》的制定意义上看,反避税立法应当采取特殊反避税条款,制定详细明确的法律规则,达到准确、公正的效果。但是纳税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穷尽办法避税,而立法者在认识上并非绝对至上,两方的作用,导致法律仍然存在不能避免的漏洞。由此有必要制定原则性的规定—一般反避税条款。
一般反避税条款适用的关键在于如何解释“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和“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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