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完善

2018-04-22朱宸晓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3期

朱宸晓

摘 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向协议行为,但是由于其涉及财产继承的特殊性,普遍认为应当适用《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在私人之间应用广泛,其合同性质也愈发凸显。因此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对保障双方方式认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规范;制度完善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家庭要供养四位老人加一个孩子,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准仍然不发达,老人的晚年生活不仅关系到家庭的和睦,更关系国家和社会安定。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是我国社会实践的总结,与遗嘱、遗赠是处分遗产的三种主要方式,通过契约的方式给需要他人扶养的弱势群体提供了一条寻求法律保护的路径。该制度既是维系弱势群体正常生活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自由处分财产的一种方式。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特点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所订立的有关遗赠和扶养关系的协议,依据这种协议,遗赠人享受扶养人的扶养,同时,有将遗产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扶养人则必须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取得受遗赠的财产。”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明确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至此,遗赠扶养协议成为一项法律制度,被正式确立下来。在当时的农村,主要有两种人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扶养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在身边、不能独立生活、需要他人照顾的人,此种情况下,扶养人一般是受扶养人的邻居或其他亲朋好友;……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