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劳动力派遣关系

2018-04-22郭松倚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3期

郭松倚

摘 要:劳动力派遣有三个主体,即派遣机构、要派机构和派遣劳工,本文就劳动力派遣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展开,就劳动力派遣关系的相关学说,与邻接的几种劳动关系的区别,法律该如何平衡三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分析。

关键词:劳动力派遣;双重劳动关系说;雇用不安定

一、概述劳动力派遣

劳动力派遣是指派遣劳动者被具有派遣资格的劳动派遣机构雇用后,根据派遣机构和要派机构的约定,派往要派机构指定的工作场所,并在要派机构的指挥监督下完成要派机构所安排的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下,劳动力派遣倍受宠爱,一方面,企业可以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减少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负担和培训成本;另一方面,从员工的角度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同的人群体现出要求更富弹性的公共形式的需求。就目前中国而言,有两类人群很希望能够更为灵活地转换工作场所:青年,他们不愿被固定的工作所束缚,而是想拥有一定的自由时间以实现自我;农民,他们农忙时从事农业,农闲时来城镇找工作,而这个工作也需要弹性的用工形式。

我国内地目前称之为劳务派遣,其实这种称法是不恰当的,因为派遣机构想要派企业派遣的是劳动力或员工,而不是劳务,派遣机构为要派企业提供的是受托招聘和派遣员工、代理支付工资等劳动管理服务,而这种劳务不同于要派员工为企业提供的劳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