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为基法律为绳 逃逸与否据情定性
2018-04-19编辑部
蓝盾 2018年3期
编辑部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严厉的交通行政处罚、保险公司免除理赔责任,重则将使逃逸者以交通肇事罪受到从重处罚。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刑法还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即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故意逃离现场,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逃逸。
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司机朋友们开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谨小慎微、如履薄冰,避免安全事故。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也要积极救助伤员,认真协助交通警察做好责任认定、依法解决事故引发的赔偿问题。
案例一
驾车而走 男司机肇事浑然不知
俗话说,不知者不为过。私家车司机赵先生在对一起交通肇事不具有认知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几天后,当交警找到他时才恍然大悟。保险公司辩称赵先生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属于逃逸,提请免除商业险理赔责任。经过法院两审,最终判处赵先生的行为不构成逃逸,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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