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器重的“红色法学家”陈瑾昆
2018-04-18王位
湘潮 2018年3期
王位
1949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在此之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了包括第一任院长、著名民主人士、“七君子”之一的沈钧儒等在内的17人组成“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会”。这17人中,就包括毛泽东非常器重的“红色法学家”陈瑾昆。
陈瑾昆,曾名辉庭,字文辉,号克生,湖南常德人,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先后在北洋政府、民国政府和新中国从事司法、立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研究,为现当代中国法律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求学不忘报国
19世纪末的中国,风雨飘摇。19世纪末的湖南,人才辈出。在近百年的中国近现代史上,湖南这个地处内陆却得开风气之先的省份,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为探寻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之路而奔波的仁人志士。
1887年,陈瑾昆便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生在了湖南省常德县月亮山的一个富裕农家。继承祖业、家境殷实的父亲一心希望儿子出人头地,便在陈瑾昆6岁时,将其送进私塾,希望他有机会走科举仕途,光耀门楣。9年之后,15岁的陈瑾昆考入武陵县城高等小学堂。在这里,他接触到了完全不同于旧学的新学,新知识给了他新鲜感,也给了他新视野。在新学堂的各种书籍中,他知道了甲午战败、辛丑条约、日俄战争,知道了原来先生所讲的天朝上国,已腐朽不堪,只能任人宰割。于是,他产生了“复兴国家”的志向,并决定成为一个叛逆者,参与“改朝换代”。
陈瑾昆的叛逆,首先从家庭开始。这期间,他坚决拒绝了包办婚姻,并毅然决定出洋求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