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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清廉国家的监察官,刚柔并济

2018-04-14尤梓

廉政瞭望 2018年2期
关键词:监察官丹麦芬兰

尤梓

在 监察贪污腐败的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发布的2017年清廉指数中,丹麦、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再次名列前茅。这些国家也是最早建立现代监察制度的地方——瑞典在1809年首创了监察官制度,芬兰、丹麦随后分别于1918年、1955年设立议会监察专员或行政监察官。

这些监察官有什么权力和手段,能锻造出全球最清廉的国家呢?

道义上的权威

瑞典最早建立监察官制度,它的监管官的权力在这几个国家中也最大,除了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还拥有一定的处罚权和作为法律手段的起诉权。

由于瑞典的监察官不是司法机关,所以它的调查权并没有司法权限,主要是要求有关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查阅会议记录和文件等。保密条例在他们这里不适用,即便是保密信息,监察官也有权查阅。

对那些不配合的公共权力机构或者工作人员,瑞典的监察官有权处以不超过一千瑞典克朗(800元人民币左右)的罚金。

显然,相对于之后国家建立的反腐败机构,这个调查的权力并不大。这主要是因为瑞典监察官并非一种强制性监督,而是一种道义上的权威。它的起诉权在瑞典1976年刑法修正案后,虽然保留但是基本没有再用过了。所以一个监督官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主要靠他们受到尊重的程度。

当然由于瑞典议会监督官有宪法和法律作保障并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他们处理问题要在年度报告和报刊上公开发表,这就使他们的监督具有强大的威慑力量。但这种威慑没有强制力量。

丹麦议会监察官和瑞典的一样,监察的范围不仅包括各级行政官员,还包括所有由国家财政支付薪水的人员,例如大学教授、博物馆馆长、牧师和芭蕾舞导演。

挪威监察官的权力和手段更少,没有调查权,只有检查权。所以在当地公众眼中,挪威的监察官是谨慎、害羞的,他们自己也希望低调地工作,因为他们不想让行政机构认为他们喜欢出风头。

至今,芬兰没有一部专门的反腐法律,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反腐机构。

但是监察官也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这些国家的监察官基本都是由议会任命、只对议会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无权干涉,这些国家的政府才真正受到制度约束。

2016年前后,丹麦监察官就曾调查过一起腐败串案,涉案官员达40多名,在丹麦引起了极大震動:一家私人科技公司的4位雇员,向负责采购电脑设备的公共机构的官员们行贿,礼物多为ipad、iphone手机及该公司的其他产品,收受礼物的官员涉及警察局、检察机关、外交部、哥本哈根市政府等多个部门。

反腐败是一个“内置的”概念

新加坡被称为东方廉洁建设的典范,丹麦被称为西方廉洁建设的典范,但是显然与新加坡赋予反腐败机构强大权力和手段不同,丹麦等北欧国家并不是靠赋予一个机构权力来反腐,而是靠综合发力实现廉洁。

丹麦驻华大使裴德盛说,在丹麦,反腐败是一个“内置的”概念,体现在生长环境、家庭、学校、工作场所等众多领域,“因为有良好的(道德、廉洁、法制)教育、可以信赖的政府、好的私营部门,因此我们不需要做像贪污腐败这种危险的、复杂的事情”。

芬兰前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马蒂·库西马基说,公民自律是防止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为达到某种目的向他人行贿或替他人办事而索取钱财,不符合芬兰人的思维方式。马蒂·库西马基任职的30年里,没有一个人以任何形式向他行贿。

从小学一年级芬兰就开设“道德或宗教”课程,向孩子们灌输平等、公正和诚信等价值观。从初中开始,又增加了包括公共事务和司法体系等在内的“社会研究”课程,让学生学习公民权利与义务,了解社会如何正常运转。良好的基础教育使芬兰公民普遍具有较强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进而为整个社会营造良好的守法环境奠定了基础。

诚信自律的社会风尚增加了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风险。公务员的不法行为一经揭露,不仅丢官、坐牢,更重要的是名声扫地,失去朋友,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除此之外,政治以及行政崇尚公开透明,也是这些国家能成为最廉洁国家的重要原因。

瑞典专门制定《保密法》,详细地列举了哪些信息属国家机密,哪些信息可以公开,这就避免了相关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有意向公众隐瞒非涉密信息。正因如此,1995年时任瑞典副首相的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盒巧克力,记者才能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有根有据地指责萨林“挪用公款”,迫使这位很有前途的年轻副首相引咎辞职。

丹麦议会在2009年通过了一项《透明制度》法案,规定内阁大臣必须公开每月的公务用餐开支、出访费用及收到的礼物等情况,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财务透明度。

也正是因为有这部法律,2012年底丹麦文化大臣乌菲·埃尔贝克任职后在其配偶工作的一所艺术学校举办了五场文化活动,花费18万丹麦克朗(约合3万美元),被曝光后不到5天,他不得不宣布辞职。

完善的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也是这些国家建设清廉社会的一项制度设计。所有人都必须如实申报,住房、财产、土地都是经过所有者注册的,相关部门不会允许任何瞒报的事情发生。尤其是在当今电子信息时代,要想隐瞒某处财产、土地或其他资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使得官员想要获取任何便利或得到区别对待都非常困难。

这些国家制定了很多规定和政策告诉人们,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公务员绝对不可以私用公款,不管额度多少,接受多小额度的贿赂都是犯罪。“超标”享受同样不被允许,即使是在各种政府聚会或宴请中,也不准提供香烟或雪茄。这些红线,让无论你任职于公共还是私人机构,想要浑水摸鱼,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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