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再探*
2018-04-14彭凤莲
江海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法律
彭凤莲
内容提要 在晚清十年法律改革中,《大清新刑律草案》引起了空前激烈的礼法之争。学界通说认为,义关伦常的罪名是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而从清末礼法之争的场域与载体看,比附援引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废立之争异常激烈。从能较全面揭示清末礼法之争的史料《刑律草案笺注》与《修正刑律案语》来看,其争论的激烈程度和争论内容本身的地位与作用都不亚于对于义关伦常的具体罪名的争论。因此,比附制度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废立是清末礼法之争的另一焦点,与义关伦常具体罪名的争论相较,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清末礼法之争对今天认识和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有启发意义。
清末礼法之争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2015年4月17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的“文化沙龙·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变迁暨《法辨》《清代习惯法》《礼教与法律》发布会”上,梁治平与周濂就此进行了热烈的“商榷”与“回应”。①清末礼法之争主要围绕《大清新刑律草案》展开,关于争论的焦点似有定论,即义关伦常之罪名。本文试图勾勒清末礼法之争中关于比附与罪刑法定废立之争的概貌,对争论焦点之通说酌做修正。而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细细品味这段历史,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不无启发意义。
归纳清末礼法之争焦点范围之确定
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清廷统治不断陷入危机。迫于内外交困的局势,为稳定统治,清廷于1901年下诏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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