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怪不怪
2018-04-13周欣桐
作文评点报·高中版 2018年5期
周欣桐
古语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句话一直有市场的原因其实十分简单:没人真正见到了鬼怪。如果真的有这样的“鬼怪”,且它的食物只有我们人类,那不管我们见到了怪还是不怪,都跟案板上的鱼没啥区别——不管你扑腾不扑腾,结局也就只有被炖汤、油炸、红烧以及清蒸之一。还有人说这句话是针对那些装神弄鬼之小人说的,那么“不怪”的基础建立在我们知道这是在“装神弄鬼”。我们对于此类人的态度会大致分为两种:觉得这人有病,无视他;或觉得这人有病,揍他一顿。持见怪不怪立场的仁兄们认为如此节省体力,减少因口角造成的损失以及间接维护社会和谐,故而“慢之、不理之且待其惰之”是遇不忿之事时采取的“正确态度”。
这种态度分析来很可怕,可怕倒不是由于纵容便导致各种乱象之猖獗,惑乱民众;而是当心中有所判断的君子们选择了坚壁清野以息事宁人,这对看客(今日称之为吃瓜群众)们却是一种后果极为严重的价值导向——既然某某某都对这件事不发表看法,甚至莞尔待之,我等庸人是不是也应当接受那些让我不爽之事?很多时候并不是大众选择了“姑息养奸”,而是一部分人看穿了小人却选择扬长而去,另一部分却乐意用自己被冒犯的利益换一个不争不抢的“谦谦君子”之名……最后,大多数人真正做到了“见怪不怪”,这个世界上原先的“怪”都变成了平常之事。恶人们最胜利的不是将君子打翻在地,而是衣冠楚楚地渗入到众人的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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