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国有存续企业深化改革路径探讨
2018-04-13洪光森庄晓烨江建恒
电力勘测设计 2018年12期
洪光森,庄晓烨,江建恒,李 晓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100022)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经济新常态,是当前我国经济政策的主要思路。国有企业是供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电力行业国企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电力行业国有存续企业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中没有纳入股份公司范围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东风,选择最优改革路径,也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下文中,为便于表述,笔者所述国有企业特指电力行业的国有企业。
1 研究意义和相关概念界定
1.1 研究意义
改制上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目前国有企业普遍采取分立改制模式,实现主营业务的重组上市,这样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存续企业(定义见1.2.3)。存续企业的发展事关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如何帮助存续企业克服发展困境、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2 相关概念
1.2.1 集团公司
本文所指的集团公司是一个特殊的经济联合体,它是在国有企业分离改制中形成的存续企业和以资本为纽带的股份公司组成的。
1.2.2 股份公司
1.2.3 存续企业
指在国有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由剩余未上市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形成的企业。本文重点研究的对象,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其主业改制后上市的电力行业中的大型国有企业的存续企业,还包括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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