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思想中的“天人之际”
2018-04-13张洪兴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张 洪 兴
(东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之一。中国人往往主张天人合一,以天来证人,以人来证天,在天人境界中感悟社会与人生。庄子作为道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其有关天人关系的论述是道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厘清其内涵、特点,对于体察道家思想乃至于理解中国文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天道与人道
天人观念的生成与中国人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性息息相关。我们知道,中国文化建立在东亚大陆农耕文明基础之上,而农耕文明的特点,要求劳作者根据天时和自然运行的规则来精耕细作,否则,违背天时(自然),农作物就会欠收甚至颗粒无收。所以,天与人相合,或者说天人合一,是一种自然而然产生出来的观念,它最初是劳作者为达到农作物丰产、丰收的一种主观意愿、主观追求,进而抽象、升华为哲学层次的天人观念、天人关系,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研究的至高命题,贯穿于整个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史。张怀承等在《简析天人合德的理论意蕴》一文中说“天人之辨内涵着两种最基本的学说,即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而以天人合一为主流,这是中国传统哲学在天人关系上的基本观点和特点”[1],情况大致如此。

道家天人关系也包括天人相合、天人相分两个方面,但内容与儒家明显不同。在道家思想体系中,道是本体,是至高的存在,它统摄着人、地、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人、地、天都要遵循着自然的法则,所以它们或相合或相分,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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