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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融硝盐高温分解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度评价*

2018-04-13徐晓虎许开立孙恩吉张培红张旭宇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8年2期

徐晓虎,许开立,孙恩吉,陈 兵,张培红,张旭宇

(1. 东北大学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辽宁 沈阳 110819;2.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3. 首都航天机械公司 安技处,北京 100076)

0 引言

熔融硝盐在钢材、铝材制品淬火、回火热处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2],但由于熔融硝盐一般由KNO3,NaNO3和NaNO2以不同配比组成,其在600℃以上高温时会发生分解爆炸事故,故热处理行业对熔融硝盐热处理工艺温度进行了严格规定,并提出了控温联锁报警等安全要求。然而,由于对熔融硝盐高温分解爆炸事故机理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认识不足,一些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熔融硝盐热处理过程经常发生喷溅甚至爆炸事故。为有效预防熔融硝盐超温爆炸事故,有必要对熔融硝盐超温爆炸事故机理和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度进行研究。

目前,国内外对于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爆炸品和危险化学品上,在凝聚相爆炸、无约束蒸汽云爆炸、沸腾液体扩展蒸气爆炸的事故后果严重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3],也开发出了液化气体和压缩气体物理爆炸后果评价方法[4],而对于高温熔体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度评价方面尚未进行系统研究。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核安全领域熔融金属与冷却剂接触爆炸机理及模型研究[5-7]。另外,冶金安全领域也初步开展了熔融金属与水接触爆炸事故后果、爆炸机理的研究[8-15]。由于熔融硝盐超温爆炸机理不同于上述爆炸,故上述研究方法和模型不能用于熔融硝盐高温分解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度的评价,因此开发一种适用于熔融硝盐高温分解爆炸事故后果严重度的评价方法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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