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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统筹城乡规划发展中村镇规划的建设问题

2018-04-09邹传海

中国科技博览 2018年15期

邹传海

[摘 要]20世纪末,在城乡统筹理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思潮影响下,各地先后进行了一系列关于城乡空间统筹发展规划的探索和实践。直到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首次实现了城市和乡村在规划立法上的统一,弥补了村镇规划空白。深化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体制,以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城乡规划管理,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向乡镇、村延伸,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关键词]统筹城乡规划发展;村镇规划;建设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5-0239-01

引言

村镇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关乎城镇化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规划既是行动的纲领,也是行动的方案。推进统筹城乡规划发展必须把村镇规划作为龙头,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从城乡统筹、市域统筹、经济与社会建设统筹、人与自然统筹等角度来考虑,坚持高标准编制规划,并通过搞好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工程。

1 统筹城乡规划发展中村镇规划的建设突出问题

1.1 规划管理法律地位未真正确立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不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主体虚置或弱置,影响城乡发展和规划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界定各执己见,导致在实际管理中执法主体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有些地方长期以来没有规划机构、没有编制规划、没有规划执法权,造成规划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1.2 规划管理机构无统一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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