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集团企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建设
2018-04-09周元德龙云杨晓斌叶红兵刘海莲金博文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 2018年5期
周元德 龙云 杨晓斌 叶红兵 刘海莲 金博文
摘 要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从法律意义上成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制度。勘察设计集团企业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实践,对整个行业的信息安全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本文简要介绍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要性,通过勘察设计集团企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践以及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能对本行业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的进一步研究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勘察设计集团企业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要性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勘察设计集团企业在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利于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协调;有利于明确企业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和各个业务部门的安全责任,共同落实各项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整体企業的安全保护水平,保障业务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保障信息安全,进而保障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安全、高速、高效地运转;有利于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 勘察设计集团企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我国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是网络空间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应对强敌APT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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