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04-09李东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8年4期
李东
一提到夫妻财产分割,通常都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但有些情况下,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当事人一方不想离婚,只是基于一些特殊原因,想在婚内分割夫妻财产,这样的情况可以分割吗?
比如,赵京和钱莉莉婚后有夫妻共同房产两套,产权均在赵京的名下,钱莉莉全职在家,夫妻俩育有两个孩子。由于钱莉莉的娘家人经常向赵京借钱不还,时间一长,赵京开始以各种借口推托。钱莉莉认为自己丢了面子,并且在娘家人的挑唆下,将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赵京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又比如,孙威和李晶婚后也有夫妻共同房产两套,产权也是在丈夫孙威的名下。由于孙威做生意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夫妻俩原本想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但因为孙威在外面有情人,李晶怕弄假成真,就以孙威有婚外情,有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的风险为由,将孙威起诉至法院,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那么,上述两个案例中,女方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会被法院支持吗?
答案是否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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